“苍天啊,我是造了什么孽啊,你要这么对我!”
初一两手伸向露出一小块蓝天的破屋顶,怒吼着跪倒在地。
吃了她六个馍馍,可是他们姐弟一天的口粮。
什么谢礼?什么打赏?
她只听见自己的心,咔嚓一声,轻轻碎了。
垂头丧气,坐在火堆前看着跳动的余火,她失去了所有力气。
刚刚她咬着后槽牙,揪着正啃墙皮的傻子后颈,“你—叫—什—么—名—字!”
他吐出土沫黄草根,笑眼弯弯,学着她呲牙咧嘴的模样,“汪汪!”
生出巨大希望再狠狠失望的打击,真的是打击啊,这分钟她想一刀劈死这个罪魁祸首。
人还伤着,又不能扔。
还黄金呢?一个铜板都没有。
她闭上双眼,泪两行,在心里的小账本上默默记上一笔,精神损失费……再加三百两……
说好的出诊费五十两,误工费八十两,药费一百两,住宿费,护工费,水费……
可她猛地睁开眼,失去光泽的眼睛突然焕发出光彩。
果然聪明的人总会在绝境迸发灵感。
她起身拿起砍柴刀,神采奕奕地准备上山。
三九趴在草堆中托腮,不放心的说道。
“姐,你可千万别想不开……”
“我可想的是太开了,我今天就要打兔子回来,晚上吃烤肉。”
三九的眼睛都亮了,肉啥滋味,他早忘了,可大姐说话从来算数,说不定晚上真的能吃肉。
“姐,你早点回,我生好火等你。”
“走啦。”
初一兴奋地往山上跑,一边跑一边笑出声。
就这个姿色,往镇上的相公馆一送,那还不是直接翻身做主人了。
她要上山打猎,让傻子补充足够的营养,才能好的快。
好得快就可以卖个好价钱。
毕竟他这样一个有着绝世容颜没有自保能力的弱男子,是需要一份养活自己的工作,一个栖身之所。
她可真是个人美心善的大善人。
日头西落,她举着柴刀漫山遍野的追赶,头发散乱,一身狼狈。
原主的豆芽菜身子,走路都要晃三晃,武器又拉胯,一天过去,也只抓到一只瘦巴巴的野兔,跟她一样孱弱。
三九看着火上滋滋冒油的兔子,眼泪从嘴里流出来。
“姐,熟了没?”
“没有,别再问了,我已经回答你一百零八遍了。”
等到兔肉烤的金黄,香味儿让两个雄性目露凶光的时候,她把兔子拆开,先拿了个兔腿给三九,犹豫了一下,又拆了个兔腿递给傻子。
为了钱,她做出了最大的牺牲。
她咽着口水,看着兔肉嘴里吃着馍馍。
兔子太小,他们两个一人一半,还不够吃。
就这样在初一的不懈努力之下,每日辛苦打猎,勤快挖草药,男人的伤也好的越来越快。
兔肉也只吃了这么一回,更多时间是吃野菜裹腹。
每晚三九也跟着靠过来,男人被挤在中间,充当取暖设备。
夜里睡不着的三九开口。
“姐,你咋不给他起个名啊?”
“三九,你说以后我给你养五只小狗,只让你给一只取名,什么名儿?”
“不知道。”
“你想啊。”
“叫金豆吧。”
“那养大了之后,必须卖掉一只,你是想卖金豆,还是卖无名狗?”
三九不傻,顿时明白了,可这么些日子的相处,他喜欢这个傻乎乎的人。
他不说话的时候冷冷的,说话的时候又变了样。
能陪他玩泥巴,还能一起说说话。
确切的来说,是三九在教他说话。
他现在不再喊娘,会叫初一的名字,三九的名字……
终于养好伤的男人,穿上了清洗过后的黑色缎面华服,虽然有些破口,但是灯芯巧手,用削尖的树枝带着抽出的线,勉强给缝了缝,不仔细看倒也凑合。
他身上的腰带镶嵌有玉石,也被她挨个扣了下来,脖子上的玉坠也摘下。
收拾妥当,又帮他把头发用手梳了梳,束好发髻。
玉树临风,气质绝伦的男人再也看不出傻子的痕迹。
浓眉黑目,宽肩窄腰。
初一抬头看了看,甚是满意自己的作品。
“不许说话,一定记在脑子里,一定。”
男人乖巧点头,俯视这个只堪堪到他胸口的女孩。
第3章
石板村离桃源镇倒是不算远,脚程快只需要走上一个时辰。
村子里的人都是坐来回通勤的牛车,一人只需一个铜板。
身无分文的孟初一连一个铜板也掏不出来,她回头看了看自己费心治好的钱罐子。
除了脸一无是处。
亏她还寄希望于靠他逆天改命,真是气不打一出来。
不说话的傻子眉眼精致,鼻梁挺直,气质绝伦,好一个翩翩公子。
“饿。”
傻子开口了,刚刚还清明的眸子燃上了一层薄雾。
气质就像是肥皂泡,刚晃晃悠悠飞上半空,唐突地炸开了。
孟初一皱皱眉毛。
还真是能吃能喝,一天吃八顿,累的初一天天在山上挖野菜,只为了填他那平坦还有腹肌的肚子。
“一会给你吃馍馍,现在不许说话,说话就要变小狗,小狗不给吃馍馍。”
傻子紧紧闭上嘴巴,小狗点头。
刚一走到镇上,热闹非凡的街市便吸引了二人的目光。
道路两侧摊贩都在叫卖。
卖山货的,花布的,卖秧苗的,卖编织的草篮,当然最吸引两人的是卖吃食的。
画糖人的匠人用铜勺舀糖液在干净的石板上作画,三两下就画出个栩栩如生的带刀关羽来。
肉包子在笼屉里传出阵阵香气,勾得两人站在包子摊挪不动步。
傻子站在孟初一身后,紧紧闭着嘴,吃馍馍的诱惑让他谨记,不能开口说话。
孟初一吞了吞口水,扯着傻子继续往前走。
一直走到了集市边上,抬头看那张榜的墙上模糊的信息。
看着泛黄缺失的纸张反复确认,根本没有谁家走失找人的消息。
心里突然有了一丝丝愧疚。
而后又被她晃了晃脑袋,抛到脑后。
住在相公馆,那还不是天天吃肉包子吃个够,自己可养不起他。
还是留他在那过好日子,自己的良心已是大大的好,无人认领,那便是无家可归。
傻子恍然不知自己的命运,听话的被孟初一扯着走。
问过路人,二人穿过热闹的街市,来到了有名的烟柳巷。
桃源镇依山傍水,住在城里的达官贵人时常坐着马车来到桃源镇上寻欢作乐,烟柳巷已然成了整个桃源镇的支柱产业。
空气飘来的都是脂粉味儿,银铃般的笑声阵阵,从楼子上头打着旋儿飘下。
孟初一身后的傻子太过扎眼,都以为是哪家的贵公子出街。
但是给傻子抛媚眼的下场可想而知。
目不斜视的两人走到巷子最里头。
孟初一抬头看了看这高耸的三层小楼,内心有一丝紧张。
迎门小厮样貌俊美,穿着水绿色的衣裙,描眉画脸,走起路来,腰间的银铃相撞,发出稀碎好听的铃声,看着摇曳生姿。
孟初一身上的粗布衣裳不免让那门迎上下打量,可她身后的傻子却是让他眼前一亮又一亮。
“你们这还招人吗?”
从未了解这种场所的孟初一想了半天措辞,只憋出这样一句问话来。
门迎嗤笑一声,扭身领路,穿过前厅领到了前堂,有些倨傲地丢下一句话就离开。
“等着。”
孟初一四下打量。
前堂颇大,头顶房梁上悬挂着一盏盏掐丝珐琅宫灯,照得摆放的家具物件流光溢彩。
错落有致的四方桌,贵人椅,金丝垫,一派奢靡。
门廊两侧挂着薄纱随风浮动,隐约可见廊下站着几个小厮,拿着手帕到处擦拭忙碌。
空气里不再是街上的脂粉香,是掺着龙涎香的焚香袅袅。
不等孟初一继续盘算这个楼子的价值,穿着月白色缎面衣裙腰间系着玉带的女子款款走来。
孟初一从未见过如此姿色,像是天上的仙人一般。
可立马她就明白自己大错特错,硕大的喉结越来越清晰,竟然是个男人。
想必这就是楼子里的话事人,老鸨。
“长相倒是出众,琴棋书画可有长技?”
孟初一面露尴尬,“有点不爱说话。”
超级能吃算做特长的话,就算他有一个。
老鸨有些失望,但是还是在傻子身周转了一圈,伸出手捏了捏傻子的胳膊。
“身材倒是不错,但是过于阳刚了些……”
孟初一明白,这是压价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