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俯身抵住她的颈窝,眼泪不受控制地滑落,浸湿方秋芙蓝白相间的病号服。
方秋芙想要提起手腕摸一摸他的脸,拍一拍他的背,但使不上丝毫力气。
她有些后悔了,或许不该对他说那样多无情的话。从知晓时日无多的那天起,她就擅自划开距离,以为能让赵驰死了心,却也没能劝退他的一腔喜爱。
他好像真的非她不可。
真是个犟种。
不过,临死前自私一次,应该也是允许的吧?
她想告诉他,他一直想听的那句话。
赵驰。
其实我是真的动过心。
答应你,不是为了你当初说的远离纷争,也不是为了给你一个机会慢慢培养感情。
她多活的这两年,的的确确是因为有了他这个锚点拽着她。
眼皮越来越重,方秋芙缓缓眯上眼,过去经年一一回现。
爸妈死了,攸宁也死了。
朱妈失了联络,生死不明。
她这些年努力留住所有人,却谁也没留住。
若不是赵驰出现,她只怕是早早随了他们,去了黄泉路相陪。
此情此爱,她是还不上了。
今生终究还是耽误了他。
她是个念重恩情的人,一辈子遵循着投桃报李的信条,却唯独在赵驰身边,做了一个无情自私的人。
若是来世还有缘分,她希望能够还他一段情。
监护仪响起一阵尖锐的警鸣,赵驰疯了般站了起来,椅子呲啦倒地,发出刺耳的惊声,屋外闻声涌进一群人。
白炽灯在眼幕前散开,至到铺满方秋芙的整个世界。
她应该是解脱了。
“方秋芙!”
赵驰唰地睁开眼,拼了命想要攥紧她的手,却什么也没握住。
后脑勺传来一阵阵的刺痛,赵驰稳了稳神,才后知后觉想起。
她死了。
方秋芙,死了。
她的心脏停止了跳动。
她的骨肉推进了火炉。
上穷碧落下黄泉,他都再也见不到她了。
每当念及这个事实,赵驰就觉得心口一紧,怎么也喘不上气。
是啊,他怎么能忘记呢?
那晚方秋芙去世后,他就像是失了魂,战友们帮他操办了后事。而后,他亲手将她的骨灰埋进坟墓,在石碑上刻下了铭文。
“亡妻方秋芙之墓”
从那天起,赵驰再也没能睡上一个好觉。
每当午夜梦回,他总是与脑海里的自己对峙,他听见他问:
——如果他早一点注意到她的身体,是不是结局会不一样?
——若是他能早一点认识她,他或许就能救下他那素未谋面的岳父岳母,她也不会在那之后孤苦伶仃,彻底心死?
——如此一来,是不是她就能有个念想,有个拉住她的锚点,不会那样凄苦地病逝离开,将他一个人留下?
他一遍遍问,一遍遍想,执念至深,将过错都拦到自己身上。
是他还不够好。
是他没护住她。
他确实配不上那样好的她。
再往后,他按照她嘱托的那样好好生活。
爱人已逝,他知道他还能做什么,却再也没有勇气去她的墓前。
直到五年以后,风波过去,他为亡妻一家平反,也终于实现了她生前最后的心愿。
他穿着当年最后一次见她时的制服,为她上了香,倒了酒,又蓄满,与墓碑对碰,一饮而尽。
他终于可以随她而去。
“蓉蓉,我来赎罪了。”
……
赵驰想到这里,终于意识到了什么。
不对。
他跌跌撞撞起身,扫了眼屋内,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。
这是在哪里?
方秋芙去世后,他从未动过家中摆饰,她留下的瓷杯、枕芯、棉被、衣物、记事本等杂物原封不动存了下来,特别是她那几幅遗作,更是用牛皮纸细细包裹起来存放。
而眼前绿白相间的水泥墙,布置简约的书柜,整齐叠放棉被的单人床,一切都让人陌生又熟悉。
这里不是他们的家。
赵驰脑海里冒出一个让他惶惶又兴奋的念头。
他踉踉跄跄推开门,七月底炽热的阳光无情地倾泻在他身上。
他记得他去墓前是冬季。
此时是盛夏,蝉鸣不知疲倦。
赵驰的心脏越跳越快,他几乎抑制不住他逐渐加快的脚步,三步并作两步,来到最近的衣冠镜面前。
镜中男人的轮廓虽然如刀削般利落分明,却还未像经年后那般凌厉沧桑,眼尾还透出几分少年气。
阳光照过来,落在他的脖颈、锁骨和手臂,他的皮肤还未因自虐般的拼命而沾上细细密密的伤口。
干干净净的。
一张年轻而青涩的脸。
是二十一岁的他。
赵驰终于意识到了他执念成真,他重新回到了过去。
回到了有方秋芙的过去。
作者有话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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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新文啦~重生追妻路爆改情敌大混战!这本感情戏会很多,猛猛谈恋爱,记得看避雷简介[让我康康]~喜欢看万人迷玛丽苏的不要错过,包甜的!不要被第一章 吓到,前世虐恋早逝,今生万人迷狠狠恋爱~
第2章
三辆军绿色蓬盖卡车沿着戈壁公路奔驰,卷起黄沙,轮后拖出一道长长的尾迹。
“咳咳——”
纵然提前用织布捂住口鼻,方秋芙还是吸进了飞沙,喉咙痒痛,她忍不住咳嗽了两声。
身侧的青年察觉她的动作,将自己的水壶递给她。
方秋芙出生时就带有先心病,身体底子差,淋不得雨,吹不得风,每次感冒都要让朱妈照顾许久,长大后也不见得好转。
如今历经骤变,从沪市过来的一路上,若不是身旁的少年照顾她,她怕是早就死在火车上那场来势汹汹的高烧里了。
方秋芙摇了摇头,强行挤出一个亮晶晶的笑眼。
“我不用。”
青年却很坚持,“喝吧,你声音都快哑了。不用节省,马上就到。”
她拗不过,道了声谢。
接过水壶时,方秋芙的视线扫过少年的指尖。一双手修长如玉箸,即便因长达半月的颠沛而沾满了灰,也掩不住格格不入的矜贵。
方秋芙心头叹气。
她知道,岑攸宁最爱干净了。
抿了小半口水润了润喉咙,方秋芙将水壶塞了回去,再次挤出一个乐观的笑容,戴回面罩,顺便转移话题。
“真漂亮,雪山镜湖,我们能在这里生活,也挺好的。”
岑攸宁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。
远处的苍川县轮廓逐渐清晰,低矮的土色建筑群匍匐在霜砾山脚下,天际处雪山巍峨连绵,山头积雪终年不化,神秘悱恻。
“是啊,真漂亮。”
两人的目光在车内短暂相接,闪过一瞬间复杂的神色,是思念,是担忧,但又很快被故作轻松的姿态粉饰。
他们总是默契十足。
接下来的一段路,谁也没有再提过去,继续聊着远处的雪山与那汪湛蓝的淡水湖。
“你看,那边就是湖吧?”
“嗯,应该是明镜湖。”
“周围还有草甸和沙丘,也不知道农场那边是什么情况,是不是还要放羊放牛之类的。”
岑攸宁望了一眼,不自觉把话题拉回她身上:“半荒漠半绿洲,想来这里的气候合宜,虽然干燥了些,但阳光充足,对你身体挺好。”
“我身体是娘胎里亏的,补钙也没用!”方秋芙叹了口气,“怀我的时候摔了一跤,营养也没补上,也不知道算我命大还是命薄。”
岑攸宁立即变了脸色,语气强硬起来,“不要说这种话,你会好好的。”
方秋芙咬唇没再回嘴,撑着手抵住下巴,透过篷布去看外面的草木,思绪渐渐飘散。
一个月前的深夜,她在睡梦中被朱妈拍醒,正欲询问发生了什么,就被塞了一个皮箱,莫名其妙上了辆小三轮。
朱妈是从小照顾她的保姆,三十年前就跟在她母亲季姮身边。
动荡之初,方秋芙父母提前预料到风雨欲来,就将她托给了朱妈,方秋芙便在新村的八平米小宅寄宿了半个月。
奈何动作还是慢了半步,来家里闹的人太多,又都知晓方家有个芙蓉如面柳如眉的娇娇女,实在是瞒不过去。
方秋芙现在都记得,那个梅雨季的夜晚,母亲季姮在新村窄窄的屋里压低声音恳求。
“朱红,我真的求求你,你带蓉蓉走吧,我知道你打心底就是将她当亲生女儿在疼!”
“大小姐,我们走了,你们怎么办呢?难不成真要像那陈家太太一样吗!”
“你别管,只要蓉蓉活下来,我和潮生就算……还有这个布袋也拿上,里头是我给蓉蓉存的东西,让她贴身放,关键时候起码能换点钱!你们今晚就走,直接回你老家,回山阳,以后她就是你的女儿,她跟你姓朱。”